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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许可协议

        上海安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凌)是本协议中向用户许可﹑租赁或销售的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有权向用户许可、租赁或销售前述知识产权。安凌公司特此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用户授权使用安凌软件(以下称本系统)的非独家许可,而用户特此按照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用户一旦付清购买本系统所需的全部价款,即获得本协议所规定的软件许可。除本协议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用户任何许可,无论明示的或默示的。如果您不愿接受这些条款,请在收到后的15天内将完整的产品包寄回安凌,预付邮资和保险。我们会把货款退还给您,但要扣除运费和适当的手续费。


1.许可:

在购买协议或合作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站点数之内使用本系统。


2.用户保证:

● 不得将软件或其他使用权利,有偿或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转租、转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

● 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软件或资料的复制品;

● 不得对软件做改变、反编译、反汇编等反向工程处理;

● 不得删掉或掩盖有关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 不得进行其他超过或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使软件权利的活动。


3.本系统的版权和所有权:

本系统及其文档依法享有版权,该版权的所有者为上海安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本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版权或技术并未因本授权许可而转给用户。

用户承认,本系统构成安凌公司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本系统或其他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或专利,本系统乃是基于本协议项下安凌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用户透露的。

用户不得在本系统或其文档的复制品中去除有关版权的声明。


4.售后保证:

安凌公司保证,在常规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本系统注册之日起15天内,在其软件载体无材料或工艺缺陷并且包装无损坏的条件下,经验证确有不合正常用途的,用户可在安凌公司或经销商处更正或替换其软件载体,这是安凌公司在本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与补偿。

本保证明确替代其他一切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特殊应用目的的商业性和适应性的默示保证。


5.修理限度:

当根据本协议提出索赔时,安凌唯一的责任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免费进行替换或维修。安凌对被替换下来的任何产品部件都享有所有权。

保修索赔单必须在担保期内写好,在发生故障14天内连同令人信服的证据交给安凌。当将产品返还给安凌或安凌的授权代理商时,须预付运费和保险。

除了在本协议中保证的担保之外,安凌不再提供特别的或隐含的担保,也不再对本协议中所描述的产品负其它责任,包括它们的质量、性能和对某一特定目的的适应性。


6.责任限度: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不管是因合同中的规定还是由于刑事的原因,包括疏忽的原因,而使您及任何一方受到了损失,由我方产品所造成的损失或该产品是起诉的原因或与起诉有间接关系,安凌对您及任何一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不超出您购买该产品所支付的货款。在任何情况下,安凌对于由于您不履行责任所导致的损失,或对于数据、利润、储蓄或其它的后续和偶然的损失,即使安凌被建议有这种损失的可能性,或您根据第三方的索赔而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不负责任。

论在此保证的任何补偿措施是否能达到目的,在任何情况下,安凌公司不对任何特殊的、引发的、间接的或类似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因设备故障、软件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无法使用软件而造成的损失,即便安凌公司已被告知存在此种损坏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安凌公司不承担提供超出与软件购买价格等值的服务的责任。不管您是否接受本软件,以上的拒绝赔偿和售后保证条款都适用。


7.协议终止:

如果用户疏忽或者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将终止您的许可和本协议。但条款终止许可时,用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程序,并将所有程序及文档交还安凌。


8.适用法律:

本软件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属于安凌公司,受《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版权、著作权法》、《专利法》及相关法律、国际条约的保护。